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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2-14访问次数:

校内各单位

根据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》(川外办发〔20167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,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学科

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

二、选聘名额

选聘名额为4

三、申报条

申报条请见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》(川外办发〔201671号)(见附件1)的相关内容。

四、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

申报人须填写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1222日前 提交以下材料:

1.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(一式十一份并附电子版)。

2.支撑材料:科研成果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及获奖证书等(复印件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原件)

五、遴选程序

1.学科小组评议

2.同行专家通信评议;

3.位委员会审议表决;

4.公示拟选人

六、有关要求

1.各申完整、如实填写,并按提交有材料。

2.《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》和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。

3.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做好遴选申报的组织工作。

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川外办发〔2016〕71号.pdf

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.doc

附件3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.doc

系人:李科电话65380002

箱:sisuyjsb@126.com

究生院

201712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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